有時候會想,人活著到底為的是甚麼?
從胚胎發育,長出神經、心臟、肌肉、骨骼、各種器官,然後成為了一個生命體,在母親的子宮中孕育,一出世,還未揭眼,難道就知道這一輩子,即將開始的這一輩子,是苦難的開始,因此哇哇大哭,像是不甘心離開母體,像是知曉一生就開始得為了活著而活著。
常常覺得活著很累,甚至覺得死亡是一個很好的解套方式,倒不是我有憂鬱症或是遇到過不了的關卡而厭世,而是自從爸爸過世之後,會想到,啊生命就這麼脆弱,我們到底為什麼要為了維持生命而這麼的累?為了生活得做這麼多妥協?做自己不喜歡的工作、說自己不喜歡的話、表自己不喜歡的態,好累,就僅為了呼吸下一口空氣,我們得嚥下多少辛勞。
人類的存在之於恆星,又豈能與之千萬光年比擬?然後藉由催眠說服自己,活得精彩?可是怎樣才叫做活得精彩?是不是淺意識中,另一個討好大眾、討好社會或是討好自己的行為?為什麼要快樂?為什麼要難過?為什麼會思考、有情緒?活著,一睜開眼就要面對自己面對別人面對義務與責任,存在,卻無值得存在的價值?所謂值得存在的價值,又有誰或是哪個單位可以定義?若不想要為了自己、為了別人、為了活著而活著,那到底要為了甚麼而繼續活在這個世界上?
這種議題,好適合存在主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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